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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認證是什么,CE認證的相關知識
CE認證標志的接受對象為歐共體成員國負責實行市場產品安全控制的國家監管當局,而非顧客,當一個產品已加附CE認證標志時,成員國負責銷售安全監督的當局應假定其符合指令主要要求,可在歐共體市場自由流通。
那么是誰對CE認證標志的正確性負責?
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歐盟成員國的進口商必須對CE認證標志的正確性負責。
CE認證標志是否可供廣告之用?
CE認證標志是為官方的市場銷售產品安全控制而設計的,不是為消費者制作的,也不是推銷工具,因此不適合作為廣告。但是,在制作您的產品目錄時,別忘了在目錄中印上合法取得的CE認證標志。
CE認證指令未規定固定格式,但許多認證機構均設計有自己的固定格式。
歐盟認可的使用CE認證標志的模式
目前,歐盟認可的使用CE認證標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種:
Module A(內部生產控制):
1、 用于簡單的、大批量的、無危害產品,僅適用應用歐洲標準生產的廠家。
2、 工廠自我進行合格評審,自我聲明。
3、技術文件提交國家機構保存十年,在此基礎上,可用評審和檢查來確定產品是否符合指令,生產者甚至要提供產品的設計、生產和組裝過程供檢查。
4、 不需要聲明其生產過程能始終保證產品符合要求。
5、廠家未按歐洲標準生產。
6、 測試機構對產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隨機測試。
Module B(EC型式評審):
工廠送樣品和技術文件到它選擇的測試機構供評審,測試機構出具證書。
注:僅有B不足于構成CE的使用。
Module C(與型式[樣品]一致):
工廠作一致性聲明(與通過認證的型式一致),聲明保存十年。
Module D(生產過程質量控制):
本模式關注生產過程和最終產品控制,工廠按照測試機構批準的方法(質量體系,EN29003)進行生產,在此基礎上聲明其產品與認證型式一致(一致性聲明)。
Module E(產品質量控制):
本模式僅關注最終產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F(產品測試):
工廠保證其生產過程能確保產品滿足要求后,作一致性聲明。認可的測試機構通過全檢或抽樣檢查來驗證其產品的符合性。測試機構頒發證書。
Module G(逐個測試):
工廠聲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測試機構提交產品技術參數,測試機構逐個檢查產品后頒發證書。
Module H(綜合質量控制):
本模式關注設計、生產過程和最終產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E。 其中,模式F+B,模式G適用于危險度特別高的產品。
標簽:   CE認證 質量

